医院放射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 全科室人员必须把医疗护理质量放在工作首位,强化质量意识,自觉接受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的检查监督。 2、 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科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成立由科主任领导的,包括诊断和投照技术组及导管理组人员组成的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诊断和投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4、 坚持实行每日早间集体读片制度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规范诊断报告的书写。 5、 坚持实行技术读片制度,由医疗质量管理小组人员对照片质量进行讲评。 6、 加强质量管理力度,严肃制度和落实情况检查。 7、 明确各级人员的冈位职责,严格“三基”培训,定期进行考核。 8、 加强影像资料的管理,实行入库前再次检查核对和借片制度。 十七、放射科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1、 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减少差错的产生。 3、 检查时仔细观察患者的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4、 差错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减轻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 5、 差错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医院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抢救。 6、 差错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封存有关资料以备鉴定。 7、 差错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全科室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寻找原因,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8、 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及时记录差错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补救措施及后果。 9、 差错事故发生后不得隐瞒真相,不得涂改或销毁有关资料。 二十、放射科辐射防护制度 1、 机房设计合理,面积应满足防辐射要求,墙壁、门窗施工安装后经检测(主、副防护应达2.0和1.0铅当量),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 机房外安装醒目的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灯,提醒周围人员。 3、 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各种防辐射屏蔽隔离设备应齐全、充足、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 4、 操作人员在机房内曝光时应穿戴防护衣、帽、手套、面罩,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射线损伤。 5、 对患者注意防护,尽量缩小照射野,减少曝光量和曝光次数,对敏感部位应做屏蔽防护。 6、 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前注意关好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 7、 使用移动式X线机摄片时技术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尽可能远离辐射源并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保护。 8、 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内,确有必要者应作好周密的防护并尽可能远离辐射源。 9、 操作技术人员发现机器有异常辐射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立即向科主任汇报。 10、 科室医技术人员应带个人剂量片监测辐射剂量;定期体检,及时了解辐射损伤情况。 11、 按有关规定轮流安排工作人员休假或疗养。 12、 科室设防护监督员,定期检查监督防护措施的落实。 二十一、放射科受检查者的防护原则 1、 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 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查者具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者接受剂量。 3、 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检查者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查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 严格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射线检查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射线胸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 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X射线机进行X线检查。 6、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知情告知。 7、 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8、 候诊者和防护人员(病人必须需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听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9、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候诊者不受射线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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