ⅩⅩ县中医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规避采购风险,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纪检监察领导、总务科财务科、院办、审计科负责同志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二、人员配置 设立物资采购员和物资仓库保管员。 三、采购原则 1、采购品种:办公用品、电工材料、水电五金、被服用品、塑料制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印刷品等品种。 2、采购原则:采购物资必须根据我院的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集中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客户。 四、采购方式 后勤物资采购采取先报后批、集中采购、分期付款的方式。对日常需零星采购的耗材,由总务科按上一年的使用量对规格、型号、单价进行编制。采用比选的方式确定经销商,进行定点采购。 具体采购程序:(1)常用易存放的物品每年采购两次;常用不易存放的物品每季采购-次;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根据前-年度的用量把各部门上述物品的用量、品名、规格报总务科。(2)总务科收集、分类整理后拟定采购单报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并附各类物品的历史价格作参考。(3)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最终确定物资采购的品名、数量、规格,并发布集中采购信息,确定中标商家,经公示后签订采购合同。(4)结算对数额较大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即按采购合同,根据发票、入库单、随货同行先付80%货款;三个月后,再付剩余的20%。 五、采购要求 1、 总务科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2、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3、上述物品指单价在3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单价在 300 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按医院固定资产的购置办法执行。 六、采购物资的登记和领用 物资采购登记应先由物资采购人员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由保管人员验收入库后签字,再由总务科长签字认可,最后给院长审批报销;物资领用时,由保管员登记后,领用人签名。 七、采购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物资供应商、采购人员和物质保管人签字验收,做到账实相符,再由总务科长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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