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院评审“单项否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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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在校验期内的。
2、诊疗项目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项目范围执业的。
3、评审周期发生群体性、组织性违规违纪事件的。
4、评审周期有卫生行政部门查实的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的。
5、年度内发生一级主要责任以上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
6、核准有卫生技术人员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
7、发布虚假、违规医疗广告和医疗信息的。
8、在基本建设、重大项目实施中发现被查实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
9、核准病房护士与病房实际开放床位之比低于0.41的。
10、优质护理服务未覆盖100%病区的。
11、不能提供在校验期内的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校验)合格文件的。
12、年度内发生放射安全事件或环保安全事故的。
13、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爆炸、火灾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恶性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
142年内发生重大医院感染暴发责任事件的。
15、评审周期内有非法定渠道用血和自采、自供血液行为的。
16、抗菌药物应用管理不符合卫生部和省卫生厅规定的。
17、医院信息系统(LisHisPacs)未能联网运行,不能为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提供技术支撑的。
18、未实现与省卫生厅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平台联网的(二、三级医院)
19、政府指令性任务未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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