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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加成8%!盘点DRG/DIP下各地在中医支付上的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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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是我国医学的结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接连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提出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快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的研发和转化。

国家医保局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对已经实行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


通过对各地政策分析,由于中医在诊疗、编码和管理的特殊性,目前在支付政策上单独探索、明确了中医支付的地区还比较少。

浙江省和江苏省在中医支付方案上走在前列,湖州市、温州市、金华市、宿迁市、南京市、徐州市、常州市都制定了中医支付政策,其他地市也有探索,比如保定市和泸州市。

总体而言,制定了政策的地方不约而同选取了以中医药诊疗为主、治疗病例多、治疗方案成熟、中医确有疗效的中医优势病种为初步支付对象,比如骨折治疗、消渴病治疗和胃病等。


各地对于中医的侧重主要表现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在病种/组层面进行扶持,一种是在中医医疗机构层面进行扶持。

(一)
对病种/组扶持

1、不低于同质同效的西医组点数。对于测算点数低于西医组的,金华市DRG(点数法)、南京市(DRG点数法)和徐州市(DRG点数法)支付政策做了适当的扶持,要求以不低于同质同效的西医组点数进行支付。

2、按对应西医病组/种一定比例支付。温州市(DRG点数法)选取6个中医治疗的骨折疾病作为优势病组,分别是骨折病-桡骨干骨折/尺骨干骨折(TCD编码:BGG000)、桡骨骨折(TCD编码: A03.06.01.07)、掌骨骨折属骨折初期(TCD编码: A03.06.01.10)、第一诊断为踝关节骨折(TCD编码: BGG000) 、第一诊断为骨折病(TCD编码: BGG000) 、第一诊断为骨折病(TCD 编码: BGG000),在支付时按照IF25(手外科手术,不伴并发症与合并症)组的80%拨付点数。

3、基础点数直接加成。各地区对于加成的程度也有差异,比如宿迁市(DIP)是给中医优势病种的基础分值加成1%,而湖州市(DRG点数法)的中医优势病组加成系数在2021年公布的是6%,2022年进一步增加到8%。

4、按病种单价折算分值。泸州市(DIP)按照中医病种的单价折算成分值,这部分病种不再纳入费用偏差病例范围,不再按机构等级系数和加成系数计算分值。


(二)
对医疗机构倾斜

采用对中医医疗机构进行倾斜的地区数量相对少一些,倾斜程度与国考中医相关指标相关

比如常州市(DRG费率法)对于中医医院设置中医调节系数,按照中医诊治项目和中药(中成药和中草药)费用占比来加成,其中中药占比按超出非中医院占比部分计算,整个调节系数是通过双方谈判协商的机制来最终确定。

泸州市(DIP)与常州市类似,根据中医医疗机构出院患者中饮片使用率、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按照国家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的指标要求为基数进行加成;

此外,对中医非药物治疗和中医中药治疗的医疗机构,其提高报销比例导致增加基金支出部分的,也会按一定比例折算增加分值。


盘点中医倾斜支付的病种/组

中医优势病组/种目录并未统一,各地根据当地中医医疗机构的实际诊疗情况来确定,差异较大。

保定市选择了22个中医优势病种,分布在循环系统(5个)、营养和代谢系统(6个)、消化系统(5个)和其他系统(5个)。

南京市的中医优势病组由南京市中医院牵头制定,有很强的地方特色,一共有51个组,其中肛裂8个,肛瘘14个,痔11个,瘰疬18个。

温州市和徐州市以部分骨折作为中医优势治疗病组,温州市选了6种骨折(见前文),徐州市选择胫腓骨骨折、肱骨骨折等长骨骨干闭合性骨折,另外温州市要求除了诊断符合条件之外,还需要中医费用占比要超过30%,住院天数不低于3天,才能进入中医优势病组。

湖州市在2021年公布了30个中医病组,包含乳蛾病、眩晕病、咳嗽病、胃痞病、胃脘痛病、腹痛病、肩痹病、腰痹病、项痹病、消渴病、慢性肾衰病和妇科病,在2022年扩大至40个中医病组,增加中风病、口僻、肺胀病和泄泻病,2022年还增加入中医扶持组的条件,即中医治疗率系数(中药饮片、 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及中成药费用占住院费用的比例)不低于10%。

在初期,促成本院优势中医病组/种进入扶持范围,对中医医疗机构是有利的;此外,规范诊疗,提质增效降耗是长期的旋律。

虽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DRG结算,但是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并不会停止,中医DRG/DIP支付、中医床日结算、中医日间结算等多种支付方式仍在探索之中。

各中医医疗机构不可掉以轻心,反而应该抓住国家发展中医药的政策红利,积极探索合理的中医支付方式,从病组/种目录制定、点数加成、系数加成、医疗机构加成等方面着手,体现中医治疗的价值。

从发展进程来看,最初只制定了病组/种目录,后来逐步开始考虑中医治疗程度和住院天数,反映出医保支付是医保和医疗机构博弈的过程。在探索期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地区中医医院话语权较大,监管也相对宽松,之后,地区之间可借鉴的策略变多,加上医保部门经验和信息更充足,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医保话语权增加,监管政策和准入政策逐渐变严,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蓝海也逐渐变成红海。

没有谁能躲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浪潮,中医医疗机构也不会例外。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必不是单方面获益,而是用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支付来体现医疗的价值,这是医保和医疗机构真正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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