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管理制度 (一)、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三)、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向医务部及主管院长汇报。 (二)、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开展手术项目的实施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向医务部报告,由医务部转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 (四)、收治涉及法律、政治、刑事案件以及逃跑、伤人、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应向医务部、保安部报告,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六)、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机密文件及档案资料时,应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视情节轻报告院长。 (八)、制定、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或科室新制定制度时必须报告院长办公室或医务部,并经院长审批后方可公布。 (十)、工作人员出差、院外会诊、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院外任务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报告;中层以上人员以任何原因离开本市时,必须报告院长,得到批准后方可离院。 (十一)、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所在科室应向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及院长报告;省、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应由院长向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报告。 (十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必须及时向医务部和主管院长请示报告。 (十五)、医院重要的基建、设备、物流等档案资料,一般情况不外借,需要外借复印时必须由牵头部门向主管院长请示,主管院长向院长汇报同意后,方可执行 (一)、医院行政查房是领导带领行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形式。 (二)、行政查房由院办负责通知,参加人员一般由行院长、院长助理、院办、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主任组成,参加行政查房的行政管理干部到办公室集中,进行查房前的安排部署准备工作。 1、集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近期工作汇报以及各科室存在工作困难的汇报,时间为5—10分钟; 3、检查各种记录或原始资料; (四)、行政查房分组情况及检查内容: 2、后勤组主要检查:(1)、电脑系统运行情况;(2)、物资管理;(3)、环境卫生;(4)、水、电、灯、空调、风扇等管理;(5)、维修问题;(6)、安全保卫、消防情况;(7)、药械供应和维修情况;(8)、医务人员及病人用餐问题。 (六)、行政查房的重点:管理环节、医护环节或后勤供应维修环节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上次查房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八)、各部门检查情况必须于当天汇总以表格形式简明向院长汇报 (一)、院总值班由医院指定的中层干部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 (三)、在值班时间内,需深入科室,巡视检查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参加急、危重的人的抢救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式有关上级报告。 (五)、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院医疗、行政和临时重大事件,及时处理,传达上级指令及紧急通知签收文件,交接来访事宜。 (七)、认真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凡本班未处理完的重要事情,应及时报知院领导和有关科室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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