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遵照省卫生厅卫医管发(2010)2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了切实加强医院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评价各科室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着重体现科室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以及中心工作任务情况。 (二)力求体现医院职工素质、工作作风与效能。 (三)注重体现医院廉政建设和社会形象建设。 (四)全面体现“百姓放心医院”和“平安医院”。 二、考核机构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科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与考核工资挂钩。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组 长:王 新 成 员:摆巍刚、阿衣古力、王 香、王天恩、王淑兰、王桂林、陈 巍 办 公 室:医务科 考 核 办 主 任:王天恩 成 员:郭艳茹、李 斌、成彩霞 三、考核方式 (一)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制。科室每 对照考核办法进行自查,建立考核日誌并记录;医院每 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进行不定期全面检查,结果与考核工资挂钩。 (二)建立个人综合考核档案,不良业绩记录档案,作为晋升、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三)建立药品合理使用、单病种合理检查、患者满意度档案。 (四)通过考核办监督、举报电话、医院信箱、意见箱、抽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考核。 (五)医德医风,行政查房,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考核主要由院办室、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要求每 28日前将考核情况交考核办。
(六)考核人员及时将考核情况汇总,每 28日前交考核办。考核办每 将考核情况汇总,兑现考核工资。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