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分级护理制度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6、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7、会诊制度 8、手术分级制度 9、术前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2、交接班制度 1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 首诊科室指病人就诊的第一个接诊科室,该科室的当班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并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对病人进行施救。 二、 首诊医师诊查病人后,认为确系他科疾病,仍应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可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提出转科申请,不得擅自更改分诊科别。若病情复杂、涉及多种疾病,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负责人协助处理或组织会诊。 三、 凡遇到多发性外伤或诊断不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确定接受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病人全面负责。 四、 经会诊确定为他科病人后,首诊医师应及时完成所在科室的病情记录和交接注意事项的记录,向接受科室医师在床旁交接病人。 五、 病人如确需住院,须待病情稳定、允许转送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首诊医师负责安排并与有关科室联系,落实好接收病室。 六、 若病人因特殊情况需转外院治疗,首诊医师需先征得上级医师或/和本科室负责医师同意,同时报告医务科或医院医疗值班室。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三级医师由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组成。科主任有权根据院内有关规定,对科室内医师进行治疗分组。 二、查房的次数及参加人员 三、住院医师对直接管理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 四、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五、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 六、科主任查房每周1次; 七、对重危患者、手术后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病人; 八、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时,应有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 九、各科室固定科主任查房时间,如无重特大事件,不得改变。科主任查房的患者,由主任医师提前2天提出。 十、医务科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或随机检查临床医疗科室的执行情况;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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