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制度 一、督查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办事效率,使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针、政策以及会议的重要性决定得以更好的贯彻落实,强化督促与检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由医保处副主任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 一、督查的范围:包括主任办公会、处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上级部门交办及本处领导指示办理的事项;上级部门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来函或打电话需督查的事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督查事项;上级部门及本处部署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督查事项的登记、送批。对上级部门转来批办、交办或本处重要会议的决定及处领导指示的事项等。“催办查办表”,提出由哪个科室办理、办理事项、要求和时限等,报请处领导阅批后,送有关科室办理。对需要办理的文件,处领导已有明确指示的,可直接送交有关科室办理。 三、科室收到“催办查办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办理和答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需由几个科室共同办理后答复的,由综合科负责协调后汇总。 四、督查人员要对承办事项的科室,及时督促检查,以确保落实的质量和效果。 五、各科室办理答复完毕后,由督查人员及时将办理结果向领导反馈,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办结后将材料整理立卷归档。 六、对相互推诿、拖拉、敷衍塞责,不按期完成者,对科室负责人给予批评。 二、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网络的正常运行,医保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是医疗保险工作的核心基础,要严格管理,科学使用。 二、医保网络内的计算机、服务器必须安装三种以上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防止各种病毒和恶意攻击。 三、避免频繁开关计算机,关机以后,应至少等待30秒再开机。严禁在计算机通电状态下拔插各种设备插件。禁止随意搬动机器、打开机盖以及接插各种电缆。 四、医保处只保留一台有软驱和光驱的计算机,禁止使用来路不明的软盘和光盘,以免感染病毒。使用软盘、光盘时要做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必须彻底清除后才可运行。 五、未经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外来人员不得操作医保处的计算机;医保处工作人员的网络操作权限应明确清晰,不得越权操作使用。(后附医保处工作人员网络操作查询权限) 六、不得随意删改计算机内的文件、文档和应用程序,以免造成计算机运行异常甚至瘫痪。重要文件、资料,要做好备份存档工作。进行终端操作时,所有重要信息都要及时存盘,以免数据丢失。 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带有保密资料的电子设备、软盘、光盘等带出微机室;终端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打印和复制计算机内秘密信息,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造册。 八、系统管理人员要建立工作日记,记录当天微机工作内容及出现的问题,以便日后查询。 九、机房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无尘,适时通风换气,保持适宜温度。在机房内不得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十、机房工作人员在进入机房前必须换拖鞋,外来人员不经允许,不得进入机房。 十一、机房内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不得在机器上摆放物品,切忌让细小物件落入机器缝隙内。 十二、机房内的设备要做到定期检修和保养。要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将可燃物品堆放在计算机附近,同时应配备足量的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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